有些商家表示,自己想要安裝投放路邊的廣告牌,但是不知道這歸哪個部門管理,也不知道怎么進行投放,看完這篇你就懂了!
如今在路邊立廣告牌子,有以下情況:
1、在公路邊立廣告牌子,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統一規劃 ,其設計和施工應當經省公路管理機構批準.
2、在道路邊立廣告牌子,路政,綠化,城管屬等各個部門協管,辦相關手續,當然各個地區可能會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詢。
對于違法的路邊廣告牌,可能會遭到強拆或是其他方面的處罰,為了避免自己走入雷區,趕快來看看下文吧!
根據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1、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設置城市路邊廣告牌的;
2、設置城市路邊廣告牌不符合城市城市路邊廣告牌設置專項規劃、城市重點區域城市路邊廣告牌設置詳細規劃或者城市容貌標準的;
3、未經許可擅自設置路邊廣告牌的。
設置城市路邊廣告牌不符合城市路邊廣告牌設施技術規范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廣告投放人不按照規定比例發布公益廣告尺寸的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城市路邊廣告牌設置人經城市管理部門督促發布而拒不發布公益廣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城市路邊廣告牌設置人未及時維修或者更新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城市路邊廣告牌設施有安全隱患或者經檢測不合格,城市路邊廣告牌設置人未及時維修或者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強制拆除。
路邊廣告牌設置許可期限屆滿且未延續,城市路邊廣告牌設置人應當拆除而拒不拆除路邊廣告牌設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則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依法強制拆除。
對于未按照批準的位置、形式、規格或者效果圖設置路邊廣告牌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則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以上就是城市路邊廣告牌歸哪個部門管以及什么類型的廣告會遭遇強拆做的詳細介紹,趕快看看吧!近年來戶外廣告的發展呈上升趨勢,一方面是越來越多的廣告宣傳需求;另一方面城市形象建設也需要戶外廣告牌。廣告市場的壯大,為了平衡戶外廣告與城市的關系,需要政府加強市場監管。